| 项目名称: | 浙能武威2×1000MW调峰火电机组工程智能制样设备重新采购 | 项目代码: | ZJTY-2025-05-28-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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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名称: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1号华浙大厦906室 | |||
| 联系人:马明光 | 联系人:王飞琛 | |||
| 电话:15728028513 | 电话:0571-87762213 | |||
| 标段(包)名称: | 浙能武威2×1000MW调峰火电机组工程智能制样设备重新采购 | 标段(包)编号: | ZJTY-2025-05-28-005 | |
| 中标人: | 合同价款: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 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0.00 元 | 2026年2月20月 | 1、卖方应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卖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标准版本。若卖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买方确定。 2、入料后可实现自动称重,称量系统显示值与入料实际质量的误差不大于1%。制样系统具可根据入料重量,自动调节缩分比例,样品重量变化小于10%,样品粒度满足要求;设置人工入料口,人工入料口配备编码扫描装置。 3、所有检验测试工作应按招投标双方确定的标准规范和程序进行。主要测试项目应在买方设备监造小组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招投标双方确定由卖方单独进行的测试项目,应提交测试报告,供买方审核。卖方采购的物料,需提供原制造厂出具并经卖方复检确认的质量合格证或检验单,作为物料的质量依据。 4、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卖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5、买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买方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买方是否要求和知道,卖方均应主动及时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买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卖方不得擅自处理。 | 林镇 |
| 签约时间: | 2025-11-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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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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