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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布袋除尘器合同订立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 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布袋除尘器 项目代码: ZJTY-2025-12-10-005
招标人: 名称: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1号华浙大厦906室
联系人:屈鸿波 联系人:万锦然
电话:18868121656 电话:0571-87897217
标段(包)名称: 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布袋除尘器 标段(包)编号: ZJTY-2025-12-10-005-1
中标人: 合同价款: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质量要求: 项目负责人: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450000.00 元 与项目进度一致 附件9 性能考核条款 (1)在设计工况,正常工作区域内,除尘器的除尘效率每下降0.01%,支付违约金5万元/台。 (2)在设计工况,正常工作区域内,除尘器出口的烟尘浓度每超过1mg/Nm3,支付违约金5万元/台。 (3)除尘器在设计工况范围内工作时,阻力不得超过设计值,每超10Pa,扣除质保金1万元/台。 (4)漏风率在设计工况下运行时,必须满足附件1的要求,每增加0.1%,扣除质保金2万元/台次,并就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技术改造,以满足附件1的要求。 未达到一个违约金计算单位的,按实际比例计算违约金额。如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违约金比率的五倍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比率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达不成协议,卖方在买方同意的时间内应尽快提供买方满意的替换件。 卖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买方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合同设备达到各项性能保证值。合同设备按照以上各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金额将不超过合同设备总价的10%。卖方支付全部违约金或者卖方提供替换件后合同设备达到了性能保证值时,买方应承认合同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同意出具初步验收证书。 柴鑫锋
签约时间: 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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